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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21, 2013

阿菲





1
那一天,忘記了什麼緣故,忽然想看這大概也看不懂的電影,就在搜索器上輸入了電影名稱。就好像平日找尋你、找尋一切的痕跡一樣。網速有點慢,搜索器晃啊晃,等待的時光總是很漫長。

無聊地被迫看過三十秒的肯德基家鄉雞的脆卜卜的廣告之後,電影就在金城武那蹩腳的粵語中開始了。『我叫做阿武。』『今日係我的生日』。吃過三十一罐鳳梨罐頭之後,他宣佈他的愛情過期。結論就是一萬年的愛情,只是個浪漫幻想式的烏托邦。

阿菲(王菲飾)在工作的小食店第一次看見每天都來買廚師沙拉回去給空姐女友吃的梁朝偉。然後阿菲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鑰匙,天天中午潛入暗戀對象梁朝偉的房子中。滾過他的床、猛力地聞在棉被裡梁朝偉的味道、利用放大鏡尋獲致一條梁朝偉的毛髮而狂喜不已。

手上的那雙橡皮手套,從剛開始的不着痕跡、到後來的大剌剌地放在廚房地窗花上。

走在那一道自動走廊,有辦法窺視入梁朝偉的屋內。阿菲就像這樣半蹲(有嗎?)地窺入梁朝偉的房間內。梁朝偉的空姐女友在離開工作前,經過那條走廊,亦會向在窗邊等待的梁朝偉揮揮手告別。

我的窗外,也有道單軌列車,你是否會在乘搭的時候,透過窗戶看見我。帶著一昧狂想地,常常往經過的車廂裏望,希望哪一天你就在車廂內與我四眼對望。

無意間,我讀到你寫的:請不要愛上你的文字。因為作者已死。
你或可對我說;想象中的你未曾存在過,不需要再去探討你是否活過。


2
那天在地鐵上,我穿著最喜歡的民族風上衣、和一件長裙,想著這樣子的女孩大概會讓你注意到吧。畢竟在這無聊的熱帶國度,女生們都愛只穿著短褲踩著拖鞋。不曉得為什麼學起了阿菲,潛入平時你或最常出現的地方。我不知道碰見你的或然率有多大。我也只是捕抓浮光掠影猜測這裡就是那地方。走入你肯定不會喜歡的書局內,在台灣銷售榜第一的兩性作家作品擺滿了整個書架。沒有書吸引了我,我想對你而言也一樣。站在那扇把你關在裡頭的玻璃門前,發呆三分鐘,然後再走進那家充斥著小孩氣息的圖書館,企圖在裡面找到任何屬於你的味道。村上春樹也好,羅蘭巴特也好、駱以軍也好。碰觸著你或摸過的書,小小的幸福就是這樣吧。

谷歌地圖告訴我,我和你的距離只有850米,靠近得臉書乾脆用同一地名來標示。那天我就這樣從那地方走回家裡。望往你或存在的方向,想著這時候的你大概在做著很偉大的事情,然後對著電腦寫著看不見意義的論文,我就更加努力了起來。

我不曉得為什麼梁朝偉在發現阿菲經常潛入他的住家之後並沒有異常生氣,只是帶著困惑的表情而已。這不合常理,但卻非常合王家衛的常理。如果我不小心被你發現了,你會帶著什麼情緒。是竊喜小粉絲名單又多了一人嗎。恕我的怨艾,我認識太多收集芳名錄的大哥哥了。

再請你告訴我:你不把愛情當成一回事。



3
我從未見過你。也算不上認識你。

你的存在,在書桌上、在筆電裡、在手機中。即使你不存在,它們代替了你的存在。那天,在地鐵上看著你寫給她的文章。故事裡的你,在二十四小時不到的時間內,跨過了半個地球,轉了三次機,五天沒有睡覺,是為了見她一面。

而我則無法讓誰在三個星期內,跨過一條不超過一公里的海峽,就在我已經孤立無援、瀕臨崩潰的時候。說穿了,我只是個愚昧的女孩,不值得被誰愛。我心裡清楚得很。

那天在經歷過在地鐵站奔跑事件之後,終於敲了你的門。想著再糟糕的事都不會怕,反正就是這樣。然後你對我說頭有點痛,不想出門。事情總是這樣的,平常心對待,我早就學會了。

阿菲最後變成了一位空姐。和梁朝偉的前女友一樣。我竟然也在努力證明我也有辦法和她一樣,對著鏡子做起嚴謹的檢查,眼睛不夠大、皮膚不夠好,再者,文字的力量拙劣得這種程度。

我只是不想承認自己已經陷入那種,說不清理還亂的情緒當中。

我多麼希望,你只是個平庸俗套的人而已。


4
借句西蒙波娃的話
唯有你也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

或許再過不久,我就會忘記你了。就像許多被我忘記的人一樣。
就和他們一樣而已。

Thursday, July 11, 2013

<白色洋裝>



這是今天原版的每日一po。有礙於文章的字數度以及臉書讀者的集中力長度,所以選擇放在這裡。

[9]白色洋裝

今天早晨,在洗了澡之後,打開衣櫃,有種不知所措的感覺。在不斷的try and error之後,還是決定穿上在新加坡上班的女孩懶人包,洋裝一件,內搭一件三年前在台灣夜市買的三件一百元的超可愛超好穿拉拉熊內褲。匆忙地把優格乳香蕉咖啡統統倒入口中之後,梳了梳頭就出門了。

路途經過小販中心,幾個在抽著煙的老伯伯們在喝著茶。他們的目光,早就習以為常。空洞眼眶裡的貪婪慾望,滿足就得付出不對等的代價。再反感於那煙味,總是沒有經過允許地侵入我所屬的空間範圍。而且還粘噠噠地附在我的頭髮上、衣服上、皮膚上,要我帶著它們去旅行呢。

搭上地鐵之後就把書拿出來。我又再看了一次這一段 (請參考附屬圖片)。這位作家很喜歡海綿體這一詞,已經看過的半本書內大概提到了三次左右。其實昨天在車上,第一次看到這個名詞的時候,我就在想,這位作家說的“海綿體”到底在身體部位的上半身,還是下半身?我所知道的“海綿體”,一個是住在bikini bottom的黃色海綿寶寶,在漢堡店上班,和派大星是好朋友,養有一隻蝸牛寵物,名叫Gary. 另外一個海綿體, 則是接受到外界刺激(無論視覺、觸覺、聽覺)或內部的自我想像活動之後會充血變大變硬的部位。

還記得好多年前念得好痛苦且念得不甘不願的biopsychology,負責記憶的部分好像是amygdala, hippocampus之類的。而因為人類平均三歲左右這部分才會大致發育,所以三歲以後才會逐漸形成對自身經歷的記憶。當作家提到海綿體與記憶的聯想時,貌似很唯美的描寫,卻總是讓我想到好刺激的畫面。

暫時從書本的世界離開一下下,我發現今天周遭的環境有點不一樣。感謝(?)這洋裝的美麗剪裁,讓大家誤會我有著S字型的標準身材。女人的第六感說,今天比平常更吸引人的注意。在亞洲國家,要做個的美麗女孩太容易了。一身白皮膚、一頭長髮、還不算肥的身材、這樣就可以。不需要大眼睛、大豐唇、完美角度鼻樑這些過分於精緻的五官。如果還有漂亮的背部凹曲線,那就更加分(做個背部美女,哇哈)。

這一位先生太肥,乳頭還給我下垂,不及格。這一位小弟,等你的毛長齊些才學怎樣睇女啦。這一位阿伯,你還能function的嗎。這一位叔叔,你的social status不過關。你的肚腩太大,按比例來說,海綿體的載體應該相當短小。你看起來沒有腦袋。你啊,請先處理一下臉上的暗瘡。這一位先生,可以把衣服熨的平整些,才可以勉強及格。

眾生芸芸,唯一及格的,只有那位在我要買巧克力聖代的麥當勞前,我不認識他,他不認識我,但是我知道他他也知道我的生物系學長。

哎喲。

但是我還是不明白,區區一件白色洋裝,怎麼會有這樣的力量?

而我,到底是憑什麼在這裡說三道四?娃哈哈哈哈。(自省中)